close

內容來自hexun新聞

湘潭高新區今年將建成千億園區車貸信貸苗栗大湖車貸信貸

本報記者 紀愛玲報道近日,湘潭高新區召開瞭2014年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瞭今年的發展目標——技工貿總收入達到1000億元,年內建成千億園區。確定年度目標建成千億園區剛剛過去的2013年,宏觀經濟形勢不景氣、實體經濟持續低迷,但湘潭高新區卻實現瞭較好發展:完成技工貿總收入720.1億元,同比增長43.6%;完成工業總產值552億元,同比增長30.6%,其中規模工業總產值438.5億元,同比增長19.1%;實現財政收入17億元,同比增長18.2%。經濟總量躍上新臺階,園區實體經濟繼續保持瞭強勁發展勢頭,成為發展亮點。基於此,湘潭高新區黨工委書記劉碩科提出,今年的奮鬥目標是:努力建成千億園區,力爭實現技工貿總收入同比增長40%以上;工業總產值同比增長30%以上,其中規模工業總產值同比增長25%以上;高新技術總產值同比增長20%以上;財稅收入同比增長35%以上;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35%以上;到位內外資100億元以上。明確發展路徑堅守“高、新”特質總結湘潭高新區近年來發展取得的成績,湘潭高新區管委會主任顏曉媚表示,源於園區一直堅守“高、新”特質,著力科技創新氛圍營造,註重科技創新能力培養。2013年,湘潭高新區兌現創新獎勵190餘萬元,實現高新技術產值248億元;申報專利302項(其中PCT專利1項),同比增長30%;獲批國傢高新技術企業8傢,占湘潭市47%;成功獲批國傢重大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試點單位、國傢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國傢級金字招牌增至9塊,園區核心競爭力不斷增強。顏曉媚表示,2014年湘潭高新區將繼續抓創新驅動,增強發展後勁。首先,切實做好園區發展頂層設計。緊緊圍繞打造“高端裝備谷、低碳新園區”的科技新城目標,編制園區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啟動產業發展、科技創新、人才、社會治理等頂層設計,尤其是對現有片區的發展要科學設計,穩步實施;積極探索“一區多園”發展模式,啟動拓區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加速擴區提質、產城融合步伐。其次,要積極搶抓科技體制改革機遇,努力提升區域核心競爭力。湘潭高新區將以打造國傢創新型特色園區為契機,優化創新創業環境,集聚科技創新資源,提升創新驅動發展水平;進一步完善科技服務體系,抓好孵化器數據信息管理系統開發,打造火炬園公共技術服務信息服務平臺,加快科技金融中心建設,完善集“投、保、貸、補、扶”於一體的融資體系;引導幫助企業加速“新三板”上市,積極探索以股改、擴股、股權轉讓、資產置換為核心的融資新模式,緩解融資困難。湘潭高新區還將完善科技企業高端服務體系,實施分類管理、分類輔導,助推科技企業快速成長壯大。園區將完善創新載體,盡快建成企業加速器、創業苗圃和大學生創業大樓,引導大學生創業項目快速聚集。此外,湘潭高新區還將加快產學研一體化建設。努力整合科技資源,加大扶持投入,鼓勵企業積極承擔國傢科技項目,支持企業與高校開展深度合作,提升技術研發能力,逐步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產學研一體化合作平臺;抓好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試點驗收和國傢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創建工作落實,確保全年引進科技型企業50傢以上。發展惠及百姓建幸福園區在談及園區發展時,改善民生成為劉碩科和顏曉媚多次強調的工作重點。2014年,湘潭高新區將按照“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的要求,努力改善社會民生,打造幸福高新。在為民辦理實事方面,湘潭高新區將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著力辦好一批群眾關心關註的好事實事;失地農民就業方面,湘潭高新區今年內將確保新建安置區13.4萬平米,完成安置房分配1100套,並繼續推行訂單式就業培訓,加強與企業的對接與協調,確保農民失地不失業,生活有保障。此外,湘潭高新區還將提高社會保障能力。穩步推進轄區義務教育費用減免、低保(醫保)城鄉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提標工作,切實解決群眾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大膽探索街道直管模式,進一步理順社會事務管理機制,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深入一線化解糾紛矛盾,切實抓好安全生產,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為瞭確保目標完成,湘潭高新區將落實六大機制:強化“預安消號”機制,一方面要科學預安排,另一方面要嚴格考核;堅持“領導聯點”機制,產業、建設部門要按照“一個項目(企業)、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工管委領導與項目(企業)對點幫扶聯系制度,明確工作責任和時限要求,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落實“按月調度”機制,管委會將嚴格按照全年的目標任務和績效預安排,每月月初對重點工作和重要指標進行講評,並通報完成情況;創新“督查督辦”機制;加強“效能監查”機制,不斷優化發展環境;兌現“獎懲考核”機制。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4-02-24/162443065.html

苗栗小額借款信貸年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rtinfr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